[更多>>]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608秒, 内存占用1009.3 K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6次
评论:(2012年)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