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李某通过甲职业介绍中心介绍,入职乙公司。甲职业介绍中心向李某收取人民币500元的押金,并表示,若李某在入职不满1年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5年7月1日,李某通过甲职业介绍中心介绍,入职乙公司。甲职业介绍中心向李某收取人民币500元的押金,并表示,若李某在入职不满1年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则该中心将不返还押金。李某入职后,与乙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月工资为人民币4 000元。2015年9月30日,李某因无法胜任经常性的出差而提出辞职,经公司同意,双方办理了工资清算手续,并于同日解除了劳动关系。同年11月,李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 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妻求乙公司支付应签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 89.关于甲职业介绍中心收取李某押金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职业介绍中心为确保李某稳定就业有权收取押金 B.甲职业介绍中心收取李某押金,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行为 C.甲职业介绍中心收取押金的标准不得高于每月人民币100元 D.甲职业介绍中心为李某成功提供职业中介服务,可以向李某收取中介服务费,但不得收取押金。
答案 BD
解析 职业中介机构提供职业中介服务不成功的,应当退还向劳动者收取的中介服务费。职业中介机构的禁止行为包括禁止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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