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C:刑事被告人的...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选项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 C
解析 【考点】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的范围。详解:《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3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故应选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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