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时,未告知相对人诉权的,起诉期限如何起算?()A: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曰起算B: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时,未告知相对人诉权的,起诉期限如何起算?()
选项 A:从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曰起算 B: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复议决定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C: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之曰起算,但逾期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D: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复议决定内容之日起算,但从复议决定作出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答案 B
解析 《行诉法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据此,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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