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某抢夺一案,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经过2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又发现元某除了抢夺行为,还有新的犯罪事实,对此新的犯罪事实,...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元某抢夺一案,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经过2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又发现元某除了抢夺行为,还有新的犯罪事实,对此新的犯罪事实,应当如何处理?
选项 A:自行侦查,必要时可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B: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全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D: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答案 B
解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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