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某市民政局的副处长,因违纪受到有关部门调查,李某提出以下申辩理由,哪条是可以免予处分的理由?A:已经主动交代了违纪行为B:检举了民政局局长的违法行...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某为某市民政局的副处长,因违纪受到有关部门调查,李某提出以下申辩理由,哪条是可以免予处分的理由?
选项 A:已经主动交代了违纪行为 B:检举了民政局局长的违法行为,且情况属实 C:已经采取措施避免了损失 D:违纪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已经改正
答案 D
解析 《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1)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2)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3)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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