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盗窃案中,甲是被告人,乙是证人,那么甲、乙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是:()A:甲有权委托辩护人,乙无权委托辩护人B:甲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乙无...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在一起盗窃案中,甲是被告人,乙是证人,那么甲、乙在刑事诉讼中的不同之处是:()
选项 A:甲有权委托辩护人,乙无权委托辩护人 B:甲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乙无权参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出庭 C:甲有权申请书记员回避,乙无权申请回避 D:甲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乙无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答案 ABC
解析 【考点】被告人和证人的诉讼权利的不同之处。详解: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不尽相同,其共有的诉讼权利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控告权,即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自己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因此,D错误,不选。被告人是与案件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参加庭审全过程,有权进行最后陈述等。而证人是当事人以外的向司法机关提供自己感受到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不享有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同时,为了防止证人受到其他事实的影响而不能准确反映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证人只能在作证时出庭,不能旁听案件审理。本题应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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