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下列哪些罪名之间存在竞合关系?A: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之间B: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
选项 下列哪些罪名之间存在竞合关系? A: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保险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之间 B: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之间 C:票据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之间 D: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之间
答案 CD
解析 采用杀人、毁损等手段进行保险诈骗时,应数罪并罚,故张某构成两罪。放火罪为危险犯,张某已构成危险犯的既遂,但保险诈骗罪为结果犯,张某未得到保险金,故是未遂。 钱某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似乎构成保险诈骗罪,但本案属于自编自演型的保险诈骗,应立足于“利用职务之便”这个特征,实际上是职务犯罪,即将公款侵吞为自己所有,应当构成D项贪污罪。且保险诈骗罪的主体为特定主体。至于用单位资金1000元投保,也应计入贪污数额之中。 A类属于因诈骗对象特定而区分(集资诈骗对象是公众资金;贷款诈骗是金融机构资金;保险诈骗是保险公司理赔款),不拘手段,相互之间不生竞合。B类属于因诈骗手段、方法而分(使用假的、废的、空的、冒用他人的“票据、凭证、信用卡一、信用证、有价证券”),不拘对象,之间不生竞合。C类,使用B类特定犯罪手段犯A的对象,则生竞合,属于“交叉”竞合。也可认为是想象竞合。D类,诈骗包容各种方式、各种对象的诈骗,属于“包容”竞合,一般认为是法条竞合c 依据《刑法》第19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4)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本题中,朱洋的行为符合上述第(3)项的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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