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李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和其女(15岁)。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与李某一起生活的还有其妻、其子(26岁)和其女(15岁)。该三人均具有甲国国籍。一日,四人在某餐厅吃饭,与邻桌发生口角,引发斗殴致使对方重伤。警方赶到时,斗殴已经结束。甲国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与我国没有相关的其他协议。根据国际法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警方可直接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B:警方可直接对其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C:警方可直接对其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D:警方不得对李某的任何家人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包括立即限制其人身自由
答案 C
解析 我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结国,与甲国之间应适用《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该公约第37条规定,外交代表之与其构成同一户口之家属,如非接受国国民,应享有该第29条至第36条所规定之特权与豁免。该公约规定了外交代表的刑事管辖权绝对豁免。根据我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20条第1款的规定,与外交代表共同生活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如果不是中国公民,享有第12条至第18条所规定的特权与豁免。本题中,李某是甲国驻华使馆的官员,属于上述公约与条例中规定的外交代表,与李某一起的还有其妻、其女(15岁),属于享有豁免权的对象范围。而其子,因为已经成年,不享有刑事豁免权,因此正确答案为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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