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酒厂为扩大销量,精心摹仿乙酒厂知名白酒的包装、装潢。关于甲厂摹仿行为,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选项 A:如果乙厂的包装、装潢未获得外观设计专利,则甲厂摹仿行为合法 B:如果甲厂在包装、装潢上标明了自己的厂名、厂址、商标,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C:如果甲厂白酒的包装、装潢不足以使消费者误认为是乙厂白酒,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D:如果乙厂白酒的长期消费者留意之下能够辨别出二者差异,则不构成混淆行为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的规定,混淆行为是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由此可以看出,混淆行为并不要求被仿冒的知名商品取得外观设计专利,A项判断错误;混淆的要素不仅限于厂名、厂址和商标,可能是图案、色彩等因素也可能成为混淆的对象,故B项判断错误;一般的消费者能够分辨二者的区别,不会导致“混淆”的结果,就不会构成混淆行为,因而C项判断正确,D项判断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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