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到某企业检查用工情况,发现该企业无故拖欠员工工资2万元,责令该企业在5月1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6月1日,劳动保障行政部...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0年4月1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到某企业检查用工情况,发现该企业无故拖欠员工工资2万元,责令该企业在5月1日前支付拖欠的工资。6月1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该企业仍未支付拖欠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
选项 A:责令该企业向员工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对企业处以罚款 B:责令该企业向员工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加付赔偿金 C:代表员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答案 B
解析 题目中的情况,《条例》第26条规定,逾期不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l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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