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孙某丧妻,因身体残疾无力抚养儿子小强。考虑到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孙某决定将其送给他人收养。下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
选项 A:小强的老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 B:小强的外公,在农村以种地为生 C:小强的姑姑,城市白领,无子女 D:孙某的同学,地产商人,育有一女
答案 B
解析 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在本题中,具有优先抚养权的是小强的外公,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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