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0年,索某与蒋某结婚,双方均为再婚。索某与前妻育有一子小强8岁;蒋某与前夫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小峰9岁,女儿小敏6岁。婚后,索某夫妇一直与小强、小峰共同生活,小敏一直与生父共同生活。2013年索某意外身亡。根据《继承法》,索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
选项 A:小强一人 B:小强、蒋某二人 C:小强、蒋某、小峰三人 D:小强、蒋某、小峰、小敏四人
答案 C
解析 只有在继父母将继子女收养为养子女,他们之间才具有法律拟制直系血亲关系;或者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适用《婚姻法》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小敏没有受继父的抚养教育,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这种形式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而言,其并没有形成养父母养子女关系,而且也不具有扶养关系,只是因为父母一方再婚而形成了名分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未形成法律抚育关系。故小敏不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504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