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察工作机构可提出的处理处罚建议包括( )。A.通报批评 B.诫勉谈话 C.严重警告 D.暂停新建项目审批 E.暂停或减少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稽察工作机构可提出的处理处罚建议包括( )。
选项 A.通报批评 B.诫勉谈话 C.严重警告 D.暂停新建项目审批 E.暂停或减少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
答案 ADE
解析 见教材P169 对稽察中发现建设项因管理薄弱、监管不力、问题严重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稽察工作机构可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以下处理处罚建议:(1)通报批评。(2)约谈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3)暂停新建项目审批,暂停或减少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安排。(4)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给予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项目管理和勘察(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等参建单位,稽察工作机构可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以下处理处罚建议:(1)责令暂停施工。(2)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将严重违规的施工、监理单位清退出施工现场。(4)将不良行为记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5)降低有关单位的资质等级或吊销其资质证书。(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给予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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