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7年2月3日,甲继承了一套坐落于市中心的房屋。2017年4月8日,甲因急需用钱,在尚未办理继承房屋产权登记的情况下,即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乙,并交给乙居住。2017年6月9日,甲将继承的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2017年6月15日,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7月20日,丙受丁胁迫将房屋低价卖给丁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2017年8月22日,丁又将该房屋加价转手卖给戊,并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戊不知丁胁迫丙)。戊请求乙腾退房屋遭拒,由此引发纠纷。 1.2017年2月3日,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属于( )。
选项 A.已经原始取得房屋所有权 B.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所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D.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E.已经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 BE
解析 (1)选项ADE: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继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通过继承取得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甲已经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2)选项BC:针对善意取得而言的大前提是无权处分,此处可以两个角度理解:①如果甲自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进行处分,其实属于有权处分,但是需要办理登记之后才能发生物权效力,根据案情,甲是在6月9日才办理登记;②如果甲自己继承所有权之后,其他人将该房屋无权处分给善意第三人的,此善意第三人是可以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所有权的,所以甲的所有权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结合出题老师的出题角度,应该是更偏向于②这种情形,所以选项BC里如果选择的话,应该是选B。

相关内容:2017年,坐落于,市中心,房屋,甲因,房屋产权,买卖,合同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095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