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因为缺乏管理经验所以聘请了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丁来进行管理,并且限定丁对外签订合同的限额为10万元。对于该限定A普通合伙企...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丙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因为缺乏管理经验所以聘请了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丁来进行管理,并且限定丁对外签订合同的限额为10万元。对于该限定A普通合伙企业并没有对外声明。后来丁代表合伙企业和戊签订了一份50万元的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该合同无效,合伙企业可以不履行 B.该合同有效,但合伙企业可以只履行10万元部分的义务 C.该合同有效,合伙企业不得以企业内部约定对抗善意第三人 D.该合同有效,丁应当履行合同义务 E.合伙企业履行合同义务后,可以要求丁对超过限额签订合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答案 CE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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