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破产程序终结之后债务人的各部门的经理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管理人员 B.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关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后果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破产程序终结之后债务人的各部门的经理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管理人员 B.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C.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决定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D.对有关债务人财产的执行程序都应当中止 E.对有关债务人的诉讼程序都应当终结
答案 BCD
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案件受理的法律后果。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以选项A错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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