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春节期间为进行促销,该商场规定购物每满200元积10分,不足2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一年内...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商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春节期间为进行促销,该商场规定购物每满200元积10分,不足2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一年内兑换成与积分等值的商品。某顾客购买了售价为5850元(含增值税850元)、成本为4000元的服装,预计该顾客将在有效期限内兑换全部积分。则因该顾客购物商场应确认的收入为( )元。
选项 A:4707.5 B:4710.0 C:4750.0 D:5000.0
答案 B
解析 5850/200=29.25,所以应送该客户的积分为290分,预计该顾客将在有效期限内兑290元换全部积分,则因该顾客购物商场应确认的收入为5000-290=4710元,290元确认为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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