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卷烟,2013年9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从国外进口卷烟1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卷烟,2013年9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从国外进口卷烟100标准箱(每条200支),支付买价165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12万元;(2)将烟叶一批(账面成本为220000元)发给外地一家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加工厂提供辅料,加工后直接发给卷烟厂,共收取辅料及加工费82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卷烟厂(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3)购进卷烟纸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00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运费7725元,款项已付,货物已入库;(4)卷烟厂外购一批材料,不含税价款200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15%因管理不善被盗;(5)将上月购进的一批A种烟丝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已知该批烟丝实际采购成本为18000元;将试产的B种烟丝在某交易会赠送给一烟草企业作推广.账面成本为20000元;(6)销售A牌卷烟2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12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8100元,并已单独记账;(7)销售B牌卷烟15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8)上月收取的包装A牌卷烟的包装物押金7000元已逾期,包装物未收回,押金不予退还;(9)将自产A牌卷烟10箱移送本厂设在本市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出厂销售价每箱12500元,零售价(含税)每箱15000元,门市部本月已售出5箱。(进口卷烟关税税率20%;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56%,70元以下的,税率36%,烟丝税率30%,烟丝成本利润率为5%)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下列关于卷烟和烟丝的政策陈述,不正确的有()。 A、计算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时,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 B、进口卷烟的组价中不含消费税的定额税 C、外购烟丝作为福利发给职工,应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D、该烟厂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计算征收消费税
答案 B
解析 业务(1):关税=(165+15+12)*2090=38.4(万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165+15+12+38.4)*10000(100*250)+0.6](1-36%)=144.94(元)>70元,所以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税率为56%。进口卷烟的消费税=[(165+15+12+38.4)*10000+100*150](1-56%)*56%+100*150=2966454.55(元)进口卷烟的增值税=[(165+15+12+38.4+100*15010000)(1-56%)*17%]*10000=895977.27(元)进口环节缴纳税金合计=38.4*10000(关税)+2966454.55+895977.27=4246431.82(元)业务(2):委托加工业务进项税=82000*17%=1394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20000+82000)(1-30%)*30%=129428.57(元)业务(3):支付运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进项税=110000*17%=18700(元)业务(4):可抵扣进项税=200000*17%*(1-15%)=28900(元)业务(5):外购烟丝发放福利、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进项税转出=18000*17%=3060(元)烟丝赠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和消费税。销项税=20000*(1+5%)(1-30%)*17%=5100(元)消费税=20000*(1+5%)(1-30%)*30%=9000(元)业务(6):单条售价=12500250=50(元),小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6%。销售A牌卷烟增值税销项税=200*12500*17%=425000(元)销售A牌卷烟消费税=200*12500*36%+200*150=930000(元)业务(7):单条售价=30000250=120(元),大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56%。销售B牌卷烟增值税销项税=150*30000*17%=765000(元)销售B牌卷烟消费税=150*30000*56%+150*150=2542500(元)业务(8):押金逾期不予退还的,并入销售额依法计算征税。销项税=7000(1+17%)*17%=1017.09(元)消费税=7000(1+17%)*36%=2153.85(元)业务(9):单条售价=150001.17250=51.28(元),小于70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36%0销项税=5*15000(1+17%)*17%=10897.44(元)消费税=5*15000(1+17%)*36%+5*150=23826,92(元)综上,本期销项税合计=5100+425000+765000+1017.09+10897.44=1207014.53(元)可抵扣进项税=895977.27+13940+18700+28900-3060=954457.27(元)应纳增值税=1207014.53-954457.27=252557.26(元)本期国内销售应纳消费税合计(不含委托加工业务涉及的消费税)=9000+930000+2542500+2153.85+23826.92=3507480.77(元)卷烟厂应缴纳的城建税=(252557.26+3507480.77)*7%=263202.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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