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位于市区的某酒业股份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酱香型白酒,产品有3类:瓶装粮食白酒、散装粮食白酒和甜菜白酒,2013年8月份发生经济业务...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 位于市区的某酒业股份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酱香型白酒,产品有3类:瓶装粮食白酒、散装粮食白酒和甜菜白酒,2013年8月份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将库存酒精(账面成本合计为190000元)发往县城一白酒加工厂生产加工80吨的一种新型白酒,收回后将其封存入库,取得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9000元,加工厂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没有同类售价);(2)销售自产瓶装粮食白酒1500箱,含税单价每箱458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18000元;(3)销售自产散装粮食白酒13吨,不含税单价每吨688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540元,双方议定13个月后押金退还;(4)销售自产甜菜散装白酒16吨,含税单价每吨3880元,货款存入银行;(5)用自产散装粮食白酒15吨,等价换取酿酒所用原材料(含税价款)136890元,双方不再支付价款,双方互开专用发票;(6)将本公司生产的瓶装粮食白酒赠送给关联单位85箱,奖励给本公司职工25箱;(7)购进香料一批,合同注明价款350000元,分两次付清货款,对方一次全额开具专用发票;本期耗用的电费和水费,均取得专用发票,注明价款分别为180000元和230000元。经核算,本期职工浴室及基建工程耗用水电各为总电量和水量的1/5。(8)自行开采某自然保护区内的矿泉水,自用量50吨,专门用于粮食白酒的生产。(上述粮食白酒每箱规格为1斤*12瓶;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从价消费税税率20%,从量定额消费税为0.5元/斤,自来水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征收率为6%)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该酒业公司本月份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合计()元(不含委托业务)。 A、23734.12 B、18942.53 C、26853.02 D、24467.02
答案 C
解析 业务(1):进项税=59000*17%=10030(元)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190000+59000+80*2000*0.5)(1-20%)*20%+80*2000*0.5=162250(元)业务(2):税法规定,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组成部分,应并人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应纳消费税=1500*12*1*0.5+(1500*458+18000)(1+17%)*20%=129512.82(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500*458+18000)+(1+17%)*17%=102435.90(元)业务(3):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酒类产品(不包括啤酒、黄酒)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应纳消费税=13*2000*0.5+13*6880*20%+15540(1+17%)*20%=33544.41(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3*6880*17%+15540(1+17%)*17%=17462.75(元)业务(4):税法规定,用甜菜酿制的白酒,比照薯类白酒征税。薯类白酒的税率为20%0应纳消费税=16*2000*0.5+3880*16(1+17%)*20%=26611.97(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3880*16(1+17%)*17%=9020.17(元)业务(5):等价交换,则换回的材料的价格就是销售价税合计金额。应交纳消费税=15*2000*0.5+136890(1+17%)*20%=38400(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136890(1+17%)*17%=19890(元)进项税=销项税=19890(元)业务(6):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应纳消费税=(85+25)*12*0.5+458*(85+25)1.17*20%=9271.97(元)应纳增值税销项税=458*(85+25)1.17*17%=7320.17(元)业务(7):进项税=350000*17%+180000*17%*45+230000*6%*45=95020(元)综上,销项税合计=102435.90+17462.75+9020.17+19890+7320.17=156128.99(元)进项税=10030+19890+95020=124940(元)应纳增值税=156128.99-124940=31188.99(元)本月应纳消费税合计=129512.82+33544.41+26611.97+38400+9271.97=237341.17(元)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和教育附加合计=(31188.99+237341.17)*(7%+3%)=26853.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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