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某市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作服装外销和内销,2013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1)执行上月合同,为来料加;-合同在境内采购垫肩和纽扣,取得税...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 某市服装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制作服装外销和内销,2013年8月发生下列业务:(1)执行上月合同,为来料加;-合同在境内采购垫肩和纽扣,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0元,增值税税额170元;合同完成后出口服装,总货值300000元,其中加工费50000元;该批来料加工服装的进口面料货值折合人民币200000元,进口时海关采用保税政策,暂免税放行,合同完成当月收汇并予以核销。(2)签订进料加工合同,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200000元人民币,进料加工合同当月执行完毕,复出口时销售合同注明销售额200000元人民币。进口材料海关采用保税政策,暂免税放行;当月为进料加工业务在境内采购粘合衬,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5000元,增值税税款850元。(3)为内销和进料加工业务采购里衬、线,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00000元,增值税税额17000元。(4)内销服装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000元。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发票均经过认证,内销和出口货物征税率均为17%,出口货物退税率16%;企业采用“购进法”计算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该服装厂当期增值税出口退税额为()元。 A、8350 B、9850 C、11200 D、16000
答案 A
解析 (1)该企业当期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税额合计=850+17000-[200000*(17%-16%)-100000*(17%-16%)]=17850-1000=16850(元)来料加,复出口采用免税不退税政策:出口免税,国内相关采购不能抵扣进项税。(这个规定与进料加工不同)(2)当期增值税销项税=50000*17%=8500(元)进料加工执行“免抵退”税政策,出口不计销项税。(3)应纳增值税=8500-16850=-8350(元)免抵退税额=200000*16%-100000*16%=16000(元)8350元<16000元当期应退税额=8350(元)。(4)当期免抵税额=16000-8350=7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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