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一批外购的原材料丢失(已抵扣过进项税),账面成本24.65万元(含运费4.65万元),取得直接负责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一批外购的原材料丢失(已抵扣过进项税),账面成本24.65万元(含运费4.65万元),取得直接负责人赔偿金额5万元,该企业的损失已经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损失为( )万元。
选项 A.20 B.23.56 C.28.4 D.28.84
答案 B
解析 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原材料丢失,进项税额不能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以与存货损失一起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已经抵扣过进项税的,要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企业发生的损失,应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损失=24.65+(24.65-4.65)*17%+4.65*11%-5=23.56(万元)。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674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