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居住在甲市崇文区的康某与郭某酒后打架,致使郭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崇文区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康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9年3月1日,居住在甲市崇文区的康某与郭某酒后打架,致使郭某多处软组织挫伤,甲市崇文区公安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康某殴打他人为由,于同年3月3日给予康某行政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郭某认为处罚太轻,遂于同年4月7日向崇文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崇文区政府于4月10日作出复议决定,该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与崇文区公安局认定的事实相同,但改变了原处罚罚款的决定,改为给予康某罚款800元。康某对复议决定不服,准备起诉。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该案处理的叙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B.如受诉法院既不受理,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原告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C.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判决 D.法院应当以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违法为由,撤销该复议决定 E.法院如果认为复议决定违法,可以对复议决定直接作出变更判决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点是行政诉讼的起诉、受理、判决以及行政复议中的“禁止不利变更原则”。《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所以,A正确,C错误;第52条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所以,B正确;   尽管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应遵循“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但该案中郭某认为对康某的处罚太轻为由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并非加重了对申请人的处罚,不违反“禁止不利变更原则” ,所以D不正确,人民法院如果认为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或对于款额的确定确有错误的,可以作出变更判决,该案并未显示处罚显失公正,因此E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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