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超市和乙食品加工厂签订了一份500箱冰棍的买卖合同,约定乙食品加工厂交付冰棍后甲超市再支付货款。后乙食品加工厂迟迟不交付冰棍,并要求甲超市先交清货款后再...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超市和乙食品加工厂签订了一份500箱冰棍的买卖合同,约定乙食品加工厂交付冰棍后甲超市再支付货款。后乙食品加工厂迟迟不交付冰棍,并要求甲超市先交清货款后再发货。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超市可以行使(  ),拒绝交付货款并要求乙食品加工厂先交付冰棍。
选项 A.先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 A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后履行义务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本题中,乙食品加工厂应当先交付冰棍,甲超市后支付货款。所以在乙食品加工厂未交付冰棍前,甲超市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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