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赵、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选项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赵、钱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钱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答案 A
解析 (1)选项A: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2)选项B: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 伙事务的情况;(3)选项C: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物状况;(4)选项D: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 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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