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某股份公司的董事,在其执行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公司的财产为朋友提供担保,并获取好处费,则公司可以采取( )措施维护自身的利益。A.将李某的违...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某是某股份公司的董事,在其执行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公司的财产为朋友提供担保,并获取好处费,则公司可以采取( )措施维护自身的利益。
选项 A.将李某的违法所得收为公司所有 B.持有公司 10%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C.如果监事会拒绝起诉而情况紧急,持有 10%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 D.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解聘李某
答案 A
解析 参考解析: 本题考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行为的,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该题针对“公司董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知识点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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