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给予豪美公司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省工商局申请行政复议,省工商局受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71-74题: 有关此案的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豪美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B.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审理 C.省工商局应为公司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 D.如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省工商局不得作出变更决定 E.如省工商局认为该案重大、确有必要,可以采取听证方式审理
答案 ABCE
解析 (1)选项A: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 交授权委托书(P110)。(2)选项B: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P103)。(3)选项C:申请人、第三人可 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行政复议 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条件(P91)。(4)选项D: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的情形仅限于:①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 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P106)(5)选项E:对重大、复 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P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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