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李某在准备运输第2批货物之前,经调查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刘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不能按时付款,则李某可以(  )。A.行使不安抗辩权B.行使同时履行抗...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若李某在准备运输第2批货物之前,经调查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刘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不能按时付款,则李某可以(  )。
选项 A.行使不安抗辩权 B.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C.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D.直接要求解除合同 E.通知刘某并要求刘某提供适当担保
答案 AE
解析 (1)选项ABCE: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2)选项D:对方在合理期间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能直接解除合同。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602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