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5年11月真题]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B.以...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以下关于要约收购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5年11月真题]
选项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B.以终止上市地位为目的的要约收购,必须以现金方式支付收购价款 C.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D.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答案 D
解析 A项,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37条第1款,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B项,第27条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但未取得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故可以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也可以证券方式进行支付,但必须同时提供现金选择权。C项,第31条第2款规定,收购人作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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