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下主体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B.发行人董监高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证明自己无...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下主体承担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发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B.发行人董监高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C.保荐机构承担连带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D.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BCD
解析 《证券法》第六十九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56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