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A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型号的热水器。热水器单台销售成本0.1万元、单台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0.18万元。2020年...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位于市区的A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同一型号的热水器。 热水器单台销售成本0.1万元、单台市场不含税销售价格0.18万元。 2020年度企业财务核算反映信息为: (1)销售热水器共计3万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400万元;准予扣除的成本3000万元。 (2)取得直接投资非上市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50万元。 (3)账面记录来自甲国B公司的税后红利43.2万元,该笔红利在汇出时被实际扣缴过10%的预提税4.8万元; 汇出前甲国B公司就该笔经营所得缴纳过企业所得税,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20%,A企业对甲国B公司持股比例18%。 (4)缴纳增值税4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4万元。 (5)发生销售费用1300万元、管理费用4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80万元)。 (6)发生营业外支出300万元,其中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60万元,取得合法票据。 A企业自行计算全年实现会计利润为370万元。2021年1月,经委托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两个问题: (1)12月10日有100台热水器发货,该批热水器已于11月15日收到不含税预收款18万元,A企业收入和成本均未作账务处理。 (2)12月20日接受某公司捐赠机器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未作账务处理。 假定A企业在汇算清缴前预缴过企业所得税88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12月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金额。 (2)A企业经审核后全年会计利润总额。 (3)A企业对贫困山区的捐赠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4)A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 (5)A企业境内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6)A企业境外所得应补税额。 (7)A企业汇算清缴在我国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应补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8×13%-1.3)×(1+7%+3%+2%)=1.16(万元)。 【知识点】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建税及附加的计算 (2)100台热水器补记收入18万元;补记成本=100×0.1=10(万元) 补记税金及附加=(18×13%-1.3)×(7%+3%+2%)=0.12(万元) 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影响利润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也不得扣除。 受赠机器设备补记营业外收入11.3万元。 漏记金额需调整账面利润,经审核后的会计利润=370+18-10+11.3-0.12=389.18(万元)。 【知识点】利润总额的计算 (3)对贫困山区捐赠的扣除限额=389.18*12%=46.70(万元),应纳税调增=60-46.70=13.3(万元)。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4)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80×60%=48(万元) 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2=(5400+18)×5%o=27.09(万元) 纳税调增=80-27.09=52.91(万元)。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其标准 (5)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89.18-50+13.3+52.91-43.2=362.19(万元) 境内所得应纳的所得税=362.19×25%=90.55(万元)。 【知识点】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6)境外所得还原成税前: 预提税扣税前所得=43.2/(1-10%)=48(万元); 或43.2+4.8=48(万元) 该笔分红还原成境外子公司税前所对应的所得=48/(1-20%)=60(万元) 按我国税法计算的抵免限额=60×25%=15(万元) 由于A居民企业对境外B公司持股比例仅为18%,在我国只能抵扣其直接负担的预提税,不能抵扣其间接负担的B公司所得税。 【知识点】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7)A企业汇算清缴时应补缴税款=90.55+(15-4.8)-88(预缴)=12.75(万元)。 【知识点】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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