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陈某向李某购买一批水泥,价款为10万元。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陈某与李某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陈某仍向李某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陈某是否表示同意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里无需债务人同意。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737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