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要约到达重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可以撤回 C:要约不可以撤销 D:物业管理招标公告属于要约 E:重要约人不能对...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要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要约到达重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可以撤回 C:要约不可以撤销 D:物业管理招标公告属于要约 E:重要约人不能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形式上的变更
答案 AB
解析 A项,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合同法》规定要约的法律效力是:要约到达重要约人时生效,B项,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重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重要约人,C项,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后,重要约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重要约人,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D项,按《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E项,重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要约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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