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地某化妆品企业2017年10月受托为乙地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 25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0万元。已知该化妆品...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地某化妆品企业2017年10月受托为乙地某商场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 25万元,商场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金额为200万元。已知该化妆品企业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消费 税税率为15%,提供加工劳务增值税税率17%。下列各项税额计算中,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该化妆品企业应向甲地税务机关代缴消费税税额为(200 + 25) ÷ (1-15%)×l5% =39.71 (万元) B.该化妆品企业提供加工劳务应向甲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税额为25×17% =4.25 (万元) C.该商场应向甲地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税额为(200 +25)÷(1-15%) ×l5% =39.71 (万元) D.该商场委托加工应向乙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税额为25×17% =4.25 (万元)
答案 AB
解析 【解析】(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故该商场应纳的消费税由该化妆品企业代收代缴;(2)其计税价格确定 原则: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1-消费 税税率);(3)提供加工方取得收入应缴纳增值税,委托加工方谈不上取得加工费收入,无需缴纳增 值税。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71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