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降压药、降糖药及免税药。2015年3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降压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制药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和销售降压药、降糖药及免税药。2015年3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购进降压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85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1.32万元。 (2)购进免税药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51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0.88万元。 (3)销售降压药600箱,取得含增值税价款702万元,没收逾期未退还包装箱押金23.4万元。 (4)将10箱自产的新型降压药赠送给某医院临床使用,成本4.68万元/箱,无同类药品销售价格。 (5)销售降糖药500箱,其中4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5万元/箱,50箱不含增值税单价为1.6万元/箱。 已知:降压药、降糖药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利润率为10%。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制药厂当日销售降压药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______。
选项 A.(702+23.4)*17%=123.318(万元) B.(702+23.4)/(1+17%)*17%=105.4(万元) C.702*17%=119.34(万元) D.[702+23.4/(1+17%)]*17%=122.74(万元)
答案 B
解析 (1)降压药属于非酒类产品,其包装物押金在逾期没收时应价税分离后并入销售额计税,选项C未将使其没收的包装物押金作销售处理,错误;(2)“702万元”和“23.4万元”均为含增值税收入,均应价税分离,选项A完全未作价税分离,选项D仅对“23.4万元”作价税分离,均为错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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