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某年夏季,李某用挂号信(未保价)邮寄了一张身份证至江西省某县王某,邮寄费为人民币5元,结果信件在当地邮局工作人员A投递途中丢失,分以下两种情况回答...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某年夏季,李某用挂号信(未保价)邮寄了一张身份证至江西省某县王某,邮寄费为人民币5元,结果信件在当地邮局工作人员A投递途中丢失,分以下两种情况回答问题。第一种情况,邮件运输及投递等环节均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第二种情况,该信件在投递环节恰逢当地发生洪灾,邮寄工作人员A等努力抢救邮件未成,最终导致邮件丢失。
选项 根据《邮政法》,在第一种情况下,对于该信件的丢失,应由()承担赔偿责任。 A:邮局工作人员A B:邮政企业 C:国家邮政局 D: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给据邮件。给据邮件是指挂号信件、邮包、保价邮件等由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出具收据,投递时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 本题考查邮政企业的责任。现行《邮政法》针对邮政工作人员的罚则有两条,一是对于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的行为,二是对于邮政工作人员拒不办理依法应当办理的邮政业务的,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的行为。本题中工作人员A是在正常情况下进行的,所以邮政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考查邮件损失赔偿。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3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3倍予以赔偿。本题中为未保价的给据邮件,所以可以获得赔偿金额为15元。 本题考查邮件的赔偿。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未保价的给据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保价的给据邮件损失,则邮政企业仍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为未保价的给据邮件,由于洪灾不可抗力行为的发生,造成了邮件的损失,则邮政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802秒, 内存占用1.04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