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 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丙三人成立一家合伙企业,甲出资5万,乙出资3万,丙出资2万,三人签订了合 伙协议,约定甲是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但在合伙协议中却没有约定企业的利润和 亏损如何分担。经营1年后,由于乙提供错误的商业情报致使企业发生亏损5万元, 则( )。
选项 A.亏损应按甲、乙、丙的出资比例分配承担 B.亏损应由甲、乙、丙平均承担 C.亏损应由甲承担 D.亏损应由乙承担
答案 A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3条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 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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