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月)如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一:由于...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工程项目合同工期为18个月,施工合同签订以后,施工单位编制了一份初始进度计划网络图(单位:月)如下: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由于该工程涉及某专利技术,进度计划网络图中的工作C、工作H和工作J需共用一台特殊履带吊装起重机械,而且按上述顺序依次施工,为此需要对初始网络图作调整。 事件二:该特殊履带吊装起重机械租赁台班费用相当贵,而且无论是否使用,租赁费用从进场就开始计算,直到出场。施工单位为减少该特殊设备在现场的闲置时间,拟重新调整工作C的起止时间,以尽量压缩该特殊设备的租赁时间。 事件三:工程竣工前,所有标准养护试件强度均符合设计要求,但部分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判定为不合格,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实体检测。施工单位认为应以标准养护试件强度为准,应判断结构符合要求。在建设单位的要求下,最终进行了结构实体检验,经检验合格,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问题: 1.绘出事件一中调整后的进度计划网络图,找出调整后网络图的关键线路(工作表示),并计算总工期。 2.按事件一的网络图,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特殊起重机械的租赁时间为多长?其中闲置时间多长? 3.事件二中,工作C应如何安排?并说明理由。 4.事件三中,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是否妥当?说明理由。结构实体检验应包括哪些内容?主要检验哪些部位?
选项
答案
解析 1.调整后的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 调整后进度计划网络图的关键线路(工作表示):B→F→H→M→1。 总工期为:18个月。 背景资料中给出了初始网络图,从图上可以看出,此网络图为双代号网络图。从初始网络图可知,工作C、工作H、工作J分别处于三条独立的线路上,相互之间没有关联。 通过事件一,我们知道工作C、工作H、工作J必须顺序依次施工.且只能采用同一台特殊设备,即工作C、工作H、工作J之间存在工艺关系,即工作C与工作H之间应有虚工作相连,工作H与工作J之间也应有虚工作相连。 网络图中,各节点的编号应按时间的先后顺序、工作间的先后顺序,由小到大排列,编号通常连续(也可不连续)。注意,当工作间的先后顺序发生变化时,网络图节点间的编号顺序相应发生变化。初始网络图中,工作E的结束结点明显比工作H的结束结点要早发生,故编号在前。但调整后的网络图中,工作H完成后,工作J才能开始,所以工作H的结束节点编号应比工作E的结束节点(工作J的开始节点)编号要小。 考试时,如果出现进度计划网络图,通常网络图都相对简单,路径不会太多。对于这样的网络图,如果只要求找出关键线路和计算总工期的话,最快捷、最省事、也是最准确的办法就是穷举法:列举出所有的路径,分别计算各线路的时长,最长的就是关键线路,关键线路的时长就是总工期。 2.(1)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开始,起重机械的租赁时间为14个月。 (2)其中,设备闲置2个月。 仔细审题,如果各项工作均按最早时间开始,则设备第1个月初即进场,开始算租赁时间。 1)设备进场后,工作C施工5个月; 2)工作C结束时间为5月底,工作H最早开始时间为7月,则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 3)工作H施工5个月; 4)工作H的最早完成时间是12月,工作J最早开始时间为第13个月,则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无闲置时间; 5)工作J施工2个月。 所以,该起重吊装机械在现场共租赁:5+2+5+2=14个月,其中闲置2个月。 3.为了减少机械闲置时间,应将工作C开始时间往后推2个月。 理由:工作C与工作H之间机械闲置2个月;工作H与工作J之间机械不闲置,故工作C开始时间往后推2个月后,则机械可连续使用,无闲置时间。 事件二中的目的是尽量压缩该特殊设备的租赁时间,而工作C、工作H、工作J的施工时间是固定不变的,于是我们只能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来压缩设备的闲置时间,以使整个租赁时间最短。 通过上一问可知,设备在工作C和工作H间可能存在闲置,如果将工作C开始时间后移2个月,则可将闲置时间消除,即设备租赁期减少为12个月。 4.(1)监理要求妥当。 (2)理由: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中第10.1.5条规定: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定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结构实体检测。 (3)结构实体检测应包括如下内容: 混凝土强度检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 (4)主要检验涉及结构安全的柱、梁等重要部位。 仔细看第4问的提问方式,共问了四个问题,故应分四步来回答。 标准养护试块强度代表的是混凝土的配合比质量,相当于对混凝土这种原材料质量的复验,是评价工程实体强度是否合格的主要依据。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代表的是结构实体强度,也就是说在混凝土材质一定的情况下,评价现场施工质量的高低。 关于实体检测的问题,《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中第10.1.5条中有明确规定:当未取得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被判定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结构实体检测。 事件三的情况正好是第10.1.5条中的第二种情况,故监理的要求是妥当的,应进行结构实体检测。 对于结构实体检测的项目,通常有混凝土强度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注意,在任何时候,只要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项目,都是应该检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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