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省重点工程项目全额使用国拨资金进行建设。该工程计划于2014年年底投入使用。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背景资料】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全额使用国拨资金进行建设。该工程计划于2014年年底投入使用。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13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2013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路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和某、邵某、费某、江某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计某、贝某分别为招标人的基建处处长和副处长;尹某为A企业的总工程师。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2.C企业和E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 1.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的做法妥当,但业主“自行决定”则不妥。业主方须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才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2.C企业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招标人应予以拒收。E企业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授权书,评标委员会应对其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3.(1)不妥之处:在10月21日开标。理由:《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10月18日下午4时开标。(2)不妥之处:开标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理由:按照有关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 4.(1)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成员比例偏少。理由: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本评标委员会,专家数量至少为5人。(2)不妥之处:尹某进入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理由: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违规。理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6.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理由: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d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12月1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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