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决定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共同成立“三家联合办案”机构,从快从重处理刑事案件,此举在法学界引起较大争议,一些学者撰文表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地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决定由公安、检察院、法院共同成立“三家联合办案”机构,从快从重处理刑事案件,此举在法学界引起较大争议,一些学者撰文表示反对,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是长期积累的成功经验,应予坚持。请结合所学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谈谈你的认识,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成立“三家联合办案”机构的做法不妥,与法治精神是相违背的; (2)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公、检、法三机关各司其职、独立办案、互相制约的司法机制,目的是保证司法公正目标的有效实现,从而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维持社会正义; (3)三家联合办案的做法,实际上使三家互相制约的机制趋于失效,同时也使司法权本质上是一种判断权从而具有中立性、专属性、非服从性等特性失去依托,也就很难有效维护司法公正; (4)此外,从重从快的刑事策略也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也不能超越法律处理任何案件,必须避免不顾程序和超出法律规定处理案件的倾向; (5)必须承认,我国长期以来对司法权与行政权严格区分的原理认识不足,导致了把司法权与行政权在执行法律、实行专政、综合治理等方面的共同性加以盲目扩大,司法权至今仍有严重的行政化色彩。法治国家需要有独立、公正的司法制度,因而独立司法是我国当今应当重视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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