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真题)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7年真题)公务员甲颇有才情,以本县三个招致群众非议的公共工程为背景,即兴创作一阕《沁园春·无题》词作,讥讽时弊,并通过手机短信发给十几个朋友,又通过QQ传给了几名网友。县公安局认为,该短信影响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遂以涉嫌诽谤罪将甲刑事拘留,后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没收其手机和电脑等物品。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请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和相关理论分析: (1)甲的行为是否属于我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理论依据何在?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哪些宪法权利?宪法依据何在?
选项
答案
解析 (1)甲的行为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 理由有三: 第一,以短信、QQ的形式发表言论和个人见解,是言论自由的合法表达方式; 第二,短信的内容及其社会影响,没有危害国家安全,没有侵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言论自由限制的范围; 第三,不同看法,即使是错误认识,也有表达的自由。 (2)县公安局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三项宪法权利,一是言论自由权,二是监督权,三是人身自由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和人身自由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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