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旧律中“诸法合体”编撰形式的法律是(  )。A.《大清律例》B.《大清现行刑律》C.《大清会典》D.《大清新刑律》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抛弃旧律中“诸法合体”编撰形式的法律是(  )。
选项 A.《大清律例》 B.《大清现行刑律》 C.《大清会典》 D.《大清新刑律》
答案 D
解析 《大清新刑律》抛弃了以往旧律中“诸法合体”编撰形式,明确地将涉及罪名与刑罚及其运用等专属刑法范畴的条文作为法典的唯一内容,与罪名、刑罚无关的其他法律条款被排除在新刑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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