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品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GSP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属地药品监督管理...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药品经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GSP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属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企业的处罚是
选项 A: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B:责令停业整顿 C:处以2万元罚款 D:没收购进的药品 E: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未实施有关质量管理规范的处罚,新开办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GMP、GSP认证仍生产、经营药品的处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未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仍进行药品经营的,法律责任包括:①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②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③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此题应注意区分处罚的三个层次:①第一层次: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②第二层次: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③第三层次: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此题考查的是第一层次,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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