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是指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后果特别严重”是指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 )
选项 A.重度残疾 B.3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C.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D.3人以上重伤 E.10人以上轻伤
答案 ABCDE
解析 考查重点是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及“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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