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书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书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41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是
选项 A.造成中度残疾 B.造成重度残疾 C.致人死亡 D.致3人以上死亡 E.致5人以上死亡
答案 A
解析 考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书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文件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的,应当被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情形;致人死亡的应当被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情形。

相关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案件,应用,法律,刑法,141条规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485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