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医改办发〔2016)4号),关于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实施“两票制...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关于在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医改办发〔2016)4号),关于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实施“两票制”的说法,正确的有
选项 A.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 B.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C.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可不按“两票制”处理 D.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国家医药储备药品调拨可不按“两票制”处理
答案 ABCD
解析 考核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结算配送费用。为应对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救等特殊情况,紧急采购药品或国家医药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相关内容:根据,关于在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医改,药品生产,企业,一体化,集团型,两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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