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提出申请换发新证的时间应在届满前A、15日前 B、30日...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提出申请换发新证的时间应在届满前
选项 A、15日前 B、30日前 C、60日前 D、3个月 E、6个月
答案 E
解析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及变更 (1)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2)变更 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内作出决定。申请人凭变更后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申请、换发及变更 (1)申请 医疗机构设立制剂室,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予以批准,发给《医疗机 构制剂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或者批准的决定。 (2)换发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配制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终止配制制剂或者关闭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3)变更 医疗机构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审核、批准机关应当在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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