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主体在实践中的存在形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合同主体可以是形成雇佣关系任何一类项目参与方B:合同主体可以是为本工程建设项目成立的项目联...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合同主体在实践中的存在形式,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选项 A:合同主体可以是形成雇佣关系任何一类项目参与方 B:合同主体可以是为本工程建设项目成立的项目联合体 C:在一个合同中可能出现多个主体 D:我国的合同法不允许多方签订同一一合同
答案 D
解析 合同主体在实践中可以多种形式存在:①合同主体可以是形成雇佣关系任何一类项目参与方(雇主与雇员关系),任何类型的项目参与方均可能成为雇主或雇员,如业主与咨询方,业主与承包商,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方与其专业施工、供货、劳务、租赁等分包方,分包方与其下一级再分包方等;②合同主体可以是为本工程建设项目成立的项目联合体,也可以是为本工程建设项目专门注册成立的项目联营公司;③在一个合同中可能出现多个主体,即合同可能为多方即多主体合同。D项,我国的合同法允许多方签订同一合同,但合同中必须分别列出每一主体各自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460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