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58-60题鸿达公司在2010年负债达2 0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 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1...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下列材料,请回答58-60题 鸿达公司在2010年负债达2 000万元,已出现严重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现象,经所属甲 市主管部门同意,该公司于2011年3月向管辖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供申请书和证明材料。法 院受理本案后对本案如何处理争议较大。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应宣告破产。理由是,该公司 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而且政府有关部门拒绝资助以帮助清偿债务,该公司已丧失清偿 到期债务的能力,故依法宣告破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公司不能宣告破产,应由该市主管部 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为鸿达公司从2009年起,实际上已处于半停产状态,经营管理较为混 乱,人心浮动,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处于负债经营的状态。但该公司隐瞒企业经营 状况,在大大超出其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继续与他人进行经济行为,其行为有明显的欺诈性 导致其他企事业单位遭受重大损失。该市的上级主管部门对此知情,却放任其行为听之任之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故不应宣告破产。 鸿达公司是否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
选项
答案
解析 《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债务人是国有企业的,其申请破产必须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文件。所以本案中,鸿达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不需要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破产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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