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在交货前发现乙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可( )。A.解除合同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乙双方订立买卖合同,约定收货后一周内付款。甲在交货前发现乙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可( )。 A.解除合同 B.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选项
答案 C
解析 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成立后,如果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况,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确有财产恶化等情况的证据时,在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或未提供担保之前有权拒绝先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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